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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发改委、上海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推进本市商品交易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其中明确,市场经营者开展促销优惠活动时,应明示促销原因、方式、幅度、范围、期限、规则及相关限制性条件,不得使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欺骗和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农贸市场等食品农产品市场也将要求明码标价。
根据通知中《关于推进本市商品交易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意见》,倡导以明码实价方式销售(使用明码实价标签),应合理制定参考价格,防止虚高标价。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此次上海还特别要求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制作统一、规范的商品价格标示牌,向场内经营者提供,并指导经营者放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市场醒目位置还要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标示场内所售主要商品名称、计价单位和参考价格等,便于消费者了解市场行情,促进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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