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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禁考――公务员录用考试出新规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4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终生禁考――公务员录用考试出新规
最近,中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每个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做出了规定。《办法》按违纪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给予报考者三个层次的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新规定加大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维护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切实维护了广大考生的权益,同时为中央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公务员考试机构录用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做出处理提供了依据。新规定的出台在全社会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利于营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良好氛围,有效减少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遂宁市考试中心 蒋淑娟
二00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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