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遂宁市人事局>> 最新人事政策 >>详细信息
关于开展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1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遂宁市人事局
关于开展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遂市人办发〔2010〕20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培养造就大批高层次人才,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他人才奋发向上、创新创业,在推动“两个加快”中多作贡献,根据《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川组通〔2005〕69号)的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以下简称省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我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才能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均可推荐。推荐选拔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2010年度省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范围。省优秀专家管理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和程序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川组通〔2005〕69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本地区、部门的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人选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要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区(县)、市级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组织推荐。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在本地区、部门进行公示。
三、推荐选拔名额
全省优秀专家选拔的总名额不超过200名,其中,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不超过10名。地方单位和中央在川单位均不超过100名。我市名额不分配,各级、各部门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推荐。
四、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区(县)、市级部门和中、省在遂单位推荐函一份(含单位公示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A4纸打印的《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一份;A3纸打印的《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表格可从遂宁人事信息网(http://www.snrsrc.com)或遂宁党政网站下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用表须知及填表说明,主要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填,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二)业绩综合材料(2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一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是否获奖,是否转化、推广,产生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
(三)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一套。
各地、各部门请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省优秀专家的推荐材料报市人事局职称专家科,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利萍、聂 波
联系电话:5866012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优秀专家 推荐选拔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6印发
                                          (共印12份)
上一篇:关于开展第九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客服热线:0825-5866028 传真:0825-5808900 主办单位:遂宁市人事局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 服务邮箱:dzqiang6688@sina.com 蜀ICP备05003405号

技术支持:遂宁三方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825-225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