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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事局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8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遂宁市人事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和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并施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拟定全市机构改革中人事方面的政策;参与研究和管理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参与研究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二)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
(三)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办法,办理市级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四)拟定人才流动政策规定,培育、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管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行市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承办西藏、三州汉族干部的内调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负责外资、外国企业驻遂机构的中方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和专家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拟定我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家属“农转非”计划;负责协调全市来华(回国)专家在遂工作或定居的管理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遂的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六)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负责全市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各项政策和法规;指导、协调区、县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七)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
(八)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九)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拟定相关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参与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参与研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十)综合管理全市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暂行办法》,推行完善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工作;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编制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拟定我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在遂外国专家资格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人事宣传、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科室

办公室

 
 
 
 
 
办公室职能职责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秘、政务保障目标、档案、保密保卫、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共行政及事务工作;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及局机关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挂遂宁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
起草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人事政策;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和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清理并监督检查;负责人事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综合性意见、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起草、审核局的有关重要文稿。组织拟定机构改革中人事方面的政策、办法;参与研究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人事宣传工作;政务目标、信访、信息、提案办理工作;承办有关人事行政复议事项;负责与组织人事有关协会、研究会的业务联系;负责遂宁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管辖内的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市直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证工作。
 
人事培训与人才开发流动科职能职责
拟定全市人才资源的规划和人才资源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统计和综合管理;拟定全市人才流动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全市人才流动、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市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办法,办理市级机关及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负责为民族地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出我市急需、应予重点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市属事业单位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作;承办西藏、三州汉族干部的内调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出调动手续。拟定外资、外国企业驻遂机构中方人员管理政策。
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员、工勤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工勤人员培训、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指导相关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培训教材审定;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
 
公务员管理科职能职责
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称升降、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政策,配合人事培训与人才开发流动科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区、县人事局长职务任免的备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职能职责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福利、工龄计算、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参与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提高退休费待遇的工作;负责易地安置退休干部接收、安置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休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编制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病、残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职称专家管理科(挂遂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负责全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送审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配合人事培训与人才开发流动科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规范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家属“农转非”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考核及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吸引留学人员回遂工作和回遂服务的有关政策;负责来华(回国)在遂定居、工作的专家的安置和管理;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管理全市高级专家信息库。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派遣团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象联系工作;承办对有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的宣传、安全保密工作;监督、协调各区、县、各部门的引智工作。
 
遂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
市军转办是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全市贯彻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法规、政策;编制、协调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分配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审查和分配工作;组织市级机关、直属企业单位及中央、省在遂单位接收、选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岗前培训的规划、组织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协助就业和管理服务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协助就业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各项经费的预算、审核、汇总、上报和发放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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